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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7-31 浏览量: 来源:万里路研学   分享到: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发改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委、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经研金融办、团委,各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

我市是全国首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城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依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国家教育部等11部委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的总体工作定位,大力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依托地域文化,结合学校特色,以立德树人为目的,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理念,以实践育人为核心,以课程开发为手段,大力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引导学生从校内走向校外,近距离触摸历史、感知自然、陶冶情操,促进书本知识与社会经验的深度融合,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在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规范性、普惠性、公益性”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围绕“校校组织,班班参与,人人体验”的目标;切实做好我市研学旅行的各项工作,基本形成政府牵头协调,财政资金引导,部门通力合作,组织评价科学,安全保障有效,服务接待规范的研学旅行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市开发一批效果显著的研学旅行课程,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具有湘潭特色,涵盖红色文化、湖湘文化、生态农业、现代产业,融合美丽乡村、智慧城市于一体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格局。

三、主要工作

坚持育人导向,把握发展规律,完善政策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探索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做法,积累特色鲜明、可资借鉴的经验。

1.建立运行管理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分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两个层面制定完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采用“政府采购、社会招标、学校自主”的方式,创设研学旅行主题,打造精品线路,加强基地建设,建立开放、多元的实践育人体系。

2.建立课程管理体系。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从家乡、祖国、世界三个层面构建“行走家乡、揽胜祖国、探索世界”课程体系,实现引导学生增强社会参与,强化社会责任,增进国家认可,全面助推核心素养落实的课程目标。

3.建立基地建设机制。依托我市自然和人文资源、红色旅游资源、大型公共设施、博物场馆、工矿企业等,挖掘丰富多彩的社会资源,遵循教育规律和研学旅行要求,强化体验实践内容,形成由综合实践基地为骨干,多层次多类别基地为补充,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构架。

4.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及社会组织担负的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安全防范举措。为提升安全监管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形成形之有效的事故处理责任边界及纠纷处理模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教育、发改、财政、公安、交通、旅游、文化、金融、卫计等部门按照行业职责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和第三方平台的作用,构建常态化、高效率的社会协作机制。

6.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面向公众的研学旅行评价评估平台,分学校需求、学生管理、课程资源、过程监控、经费保障、质量评估等类别,动态监控研学旅行的课程资源和服务机构等,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运用自评、他评、互评等举措,构建评价反馈体系,促进研学旅行质量不断提高。

四、工作举措

(一)制定研学旅行课程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和管理,精心设计研学旅行课程规划。各中小学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教学活动实际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研学旅行工作计划。研学旅行在一般在学期中实施,小学4-6年级1至3天,初中7-8年级1至4天,高一、高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1至5天,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时期。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市域范围的各个研学基地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在寒暑假以家庭为单位参与主题明确的研学旅行活动。

(二)编制研学旅行课程体系。落实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整合资源、示范引领的要求,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开展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将编制课程建设作为研学基地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社会实践课程建设的统筹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建立健全不同层次和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研学旅行课程不得面向学生制发教材。

(三)明确研学旅行实施方式。以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主导,研学基地和研学旅行机构参与实施,将研学旅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安全教育、学科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研学旅行育人功能,发挥研学旅行与校内课程不同的育人价值,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采取浏览参观、学习考察、主题探究、亲身体验等方式,融专题研究、访问调查、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同伴互助为一体。

(四)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资源和素质教育基地、科普场馆、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生态农庄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打造湖湘历史文化、现代工业、现代科技及生态农业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提供菜单式服务。

(五)规范研学旅行活动管理。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基地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切实做好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旅行社或机构)和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和备案,对基地实行准入制,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研学旅行活动收费管理机制,杜绝商业化操作研学旅行,避免教育事业被侵蚀以及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建立研学旅行评价体系以及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将研学旅行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记一定的学分。对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旅行社或机构)和研学旅行基地实施准入制度,动态管理,两年评估一次。

(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各中小学校和研学旅行基地要根据开展研学旅行的需要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并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升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各研学旅行基地要配备研学辅导员(师),研学辅导员(师)必须具备教育教学、旅行组织、安全应急等专业能力。研学辅导员(师)的培训与认定工作由教育部门联合旅游等相关部门实施。中小学校应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老师,专门负责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方面的专业性。

(七)完善研学旅行实施标准。研学旅行工作以德育工作部门为主管理,纪检、家委会等部门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负责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全过程管理和安全保障。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学校要拟定研学旅行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10天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湘潭市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计委、旅游局、食药监局、经研金融局、团市委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多渠道全方位的协作机制,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力度和科学管理,逐步构建具有湘潭特色的研学旅行实践体系,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强化经费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财政部门要设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专项经费,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资金引导和政策扶持。倡导和鼓励爱心单位、爱心人士针对研学旅行开展公益资助。文化、旅游等部门协调景区、景点、场馆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实行门票优惠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点)门票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他场馆(点)、研学基地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

(三)强化安全保障。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积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制订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好交通、食品、饮水卫生和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要与家长、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投保校方责任险,督促学校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

(四)强化课程保障。市教育局要加强对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的指导,对研学旅行课程进行审批,并对研学旅行基地课程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附件: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湘 潭 市 教 育局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 潭 市 公 安局       湘 潭 市 财 政 局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湘潭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湘潭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局 

共青团湘潭市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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